有意申請的同學,請於115年03月06日(星期五)下午5點前備齊所需文件交至系辦。
一、申請資格:
1.學業優良獎學金須為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三年級學生;不含延長修業學生及在職生。
2.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(請檢附學生獎懲記錄查證表)
3.獲頒學業優良獎學金者,除學業成績優良書卷獎外,同一學年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。
二、評審方式:由院長、副院長及四系主管開會討論。
三、申請表件:
(一) 申請表。
(二) 歷年成績單。
(三) 自傳。
(四) 具體績優事蹟。
(五) 學生獎懲記錄查證表。
(六)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(七) 管院國際護照學習紀錄
四、提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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