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期限:自113 年 5 月 1 日(週三)起至 5 月 14 日(週二)止,向註冊組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辦理方式:
申請資格:
審查標準:由系審查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決定是否錄取。
書面審查資料:
※請申請同學申請時僅需攜帶:1.申請表 2.歷年成績單 (書審資料日後會通知繳交,申請時不需攜帶)
系辦簽核申請表後務必填寫以下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ct2eFVPb6EQAmhVS6
書審繳交期限將使用電子郵件與各位聯繫。
如有其他疑問,請洽經濟系辦陳厚琪小姐
電話:03-422-7151轉66300
電子郵件:houchi@nc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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