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生於本校經濟系就讀,培植優秀人才,達到連續學習效果,縮短學、碩士修業年限,特訂定經濟學系[五年取得學、碩士 學位鼓勵辦法]。
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後,由本系招生委員會議審核並經複審後,於第一學期開學第一週公告錄取名單。
錄取學生仍需報名參加當年度本系碩士班甄試入學,且不得報名其他碩士班入學考試,違反者將取消本系錄取資格。
請將審查資料依序合併成一個PDF檔,於以下網址上傳申請資料(需登入帳號):https://forms.gle/MXbzbyJkk3GZqDpY8
若因檔案太大無法上傳請與系辦聯繫。
若有其他問題請來信ncu6300@ncu.edu.tw或撥打03-4227151分機66300,吳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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